-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5-00018
- 备注/文号:南教社〔202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7
各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3-5月份,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各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复查认定(年检)。截至目前,全市应年检的民办学校共253所。根据年检材料审查、实地抽查及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检查情况,2024年度年检合格单位175所、不合格单位8所、停止办学70所。
现将2024年度年检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各年检合格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设施设备,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办好经批准设置的教育(培训)项目,确保办学质量。年检不合格单位今年秋季不得招生。
附件:2024年度南安市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复查认定结果
南安市教育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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