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4-00005
    • 备注/文号:南教中〔202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6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对口指导推进2024年中学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和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01 08:13

    各有关中学:

      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中学“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南教中〔2020〕6号)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计〔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前期各校创建推进情况,确定南侨中学、天山中学为2024年申报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学校。由于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推进进度提前,原定2025年眉山中学和淗江中学2所创建学校提前到2024年。加上原定2024年创建的南翼实验中学、洪梅中学、温成中学、玲苏中学、康美中学、南光中学等6所中学,总共8所中学为2024年申报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学校,推荐南安二中和胜利中学为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建设学校。为顺利推进以上学校相关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对口指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形式

      开展三种形式的对口指导,即学校对口指导、项目挂钩指导、南安市级核查指导。

      二、推进方式

      (一)学校对口指导

      以上申报创建2024年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学校和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的学校,要组织本校各项目负责人向已创建通过的学校开展实地全面学习,特别是创建成果突出的学校,主动争取已创建通过学校的对口指导。

      (二)项目挂钩指导

      市教育局组织4个项目挂钩指导组,对指定学校及项目进行挂钩指导。

      1.分组情况

      2.具体任务

      项目挂钩指导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南安市级核查前的创建校自评阶段;二是南安市级核查后泉州市级评估前的创建校整改阶段;三是泉州市级评估后省级抽查认定前的创建校整改阶段。

      (1)南安市级核查前。①指导组审核挂钩指导学校的评估《申报表》;②2024年创建学校邀请指导组下校现场指导至少两次、邀请指导组(或指导组成员)参加一次学校开展的标准解读和创建工作论证会;③项目挂钩指导组初步评估挂钩指导学校的创建情况,向市教育局中教科建议组织南安市级核查。

      (2)南安市级核查后。2024年创建学校按南安市级核查意见梳理出整改清单后,邀请项目挂钩指导组下校现场指导,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泉州市级评估前整改完成。

      (3)泉州市级核查后。项目挂钩指导组再次审核挂钩指导学校的创建《申报表》,并指导做好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省级评估系统的材料上报等工作。

      除了完成以上三个阶段挂钩指导任务外,项目挂钩指导组还应积极帮助挂钩学校打造和凝练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以便进一步遴选向省、泉州市级推荐上报。

      (三)南安市级核查指导

      市教育局将于8月份启动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和特色校南安市级核查,各创建学校要按时间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2024年各创建学校要主动联系已创建通过的学校,事先协调好实地全面学习等相关事宜,确保实地学习安全有序高效。要将“学校对口指导”的具体时间、具体学校报送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做好“学校对口指导”、“项目挂钩指导”的资料的收集,存档备查。

      (二)各创建学校应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中学“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南教中〔2020〕6号)、《南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学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的通知》(南教中〔2022〕3号)、《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建〔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高效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福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和泉州市乡村温馨校园特色校评估验收。

      (三)项目挂钩指导组到挂钩学校指导时注意交通安全,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南安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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