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3-00029
    • 备注/文号:南教督〔20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0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论文、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5-12 11:24

    各督导责任区,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始终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提升,每年都有一批优秀督导论文、工作案例在省级、泉州市级评选中获奖并入选汇编。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高教育督导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论文、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紧扣教育督导与评价主题,围绕“五项管理”“双减”、校园安全管理、教育质量提升、教学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督政、督学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挂牌督导工作中如何督促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指导规范办学(园)行为,提高办学(园)水平,助推教育教学(保育教育)质量提高,促进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校园安全,以及有效化解办学(园)中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撰写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成效、督导工作案例,做到有新见解、新观念、新方法。

      二、评选要求

      (一)教育部网站(全国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办遴选的全国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突出反映了全国各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请各位督学上网查询并认真学习、借鉴。

      (二)参评论文、案例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主题鲜明,观点新颖,论据充实,论证严谨,表述正确;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富有时代性、针对性,对教育督导工作能起一定指导作用,有实践推广价值。论文、案例应是作者自行撰写,如有参考相关书目,应注明出处。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论文字数控制在3000—3500字、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2500字为宜,统一用WORD格式编排,并用A4纸打印,并附稿件封面(标明题目、单位、作者和联系电话),稿件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论文、案例标题统一用“小二黑体”,副标题用“三号楷体”,正文用“三号仿宋”,正文中的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正文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三)请各督导责任区、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发动责任督学和一线教师广泛参与,并按时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原则上各督导责任区务必择优推荐2篇论文、3篇督导案例参评(学校参评数量不限,学科教学论文一律不得报送参评)。参评的论文、案例一式3份,经所在学校审核并在封面上盖章后于2023年7月15日前送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

      三、评选办法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参评论文、案例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省、泉州市交流汇编。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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