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3-00013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3〕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2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南安市霞美镇四甲村教育发展促进会的批复
    时间:2023-03-23 15:17

    南安市霞美镇四甲村教育发展促进会筹委会:

      你会《关于成立南安市霞美镇四甲村教育发展促进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会具备成立社会团体的资格。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南安市霞美镇四甲村教育发展促进会。请你会按规定程序向南安市民政局办理申请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南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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