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50
- 备注/文号:南教督〔202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3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2022-2023学年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安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全体责任督学根据工作安排到所挂牌督导学校履职,履职时间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二)请新聘任责任督学主动向所在督导责任区组长报到,并主动联系挂牌督导学校,做好督导工作开展前的沟通衔接,同时提供一张3寸过塑彩色照片给挂牌督导学校用于上墙公示使用。
(三)请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检查本校校门“南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公告牌”及公示项目是否完整、清晰,悬挂位置是否醒目,特别要做好督学相片、姓名、联系方式等的更新工作。
(四)请中心小学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各完小、公民办幼儿园依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三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工作安排暨进一步做好挂牌督导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教督〔2022〕2号)文件精神,做好任督学助理推荐、责任督学办公室设置和布置、责任督学“公示牌”上墙等工作。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南安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工作安排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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