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47
- 备注/文号:南教审〔202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1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安市金蓓蕾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举办者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2-09-01 20:34
南安市金蓓蕾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你机构举办者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机构的举办者由“林海超、薛晶”变更为“谢红华”。
南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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