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2-00034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22〕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0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春季学期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2-06-01 18:18

    成功中学: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中学及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16号)精神,现下拨2022年春季学期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83,000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83,000元,支出功能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部门经济科目列“30308助学金”。

      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本学期按每生每学期500元标准下达指标。本次补助人数为166人,是根据你校核实上报的2022年春季实际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数,助学金将通过代发银行直接转入学生资助卡。你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档案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4〕19号)要求,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档案的归集、保管工作,以备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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