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1-00027
    • 备注/文号:南招考委〔2021〕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9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16:1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1〕8号)精神,现下达我市2021年初中招生指导计划,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府行为,抓紧成立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部分由外省、市(区、县)回我市户籍所在地小学或中心小学报名的学生,各乡镇(街道)应及时列入片区的招生计划并安排入学。

      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把招生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到服务区内各初中校和完中校初中部。招生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跨乡镇(街道)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双方乡镇(街道)应做好协调和交接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1〕8号)精神,全市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招生当年4月1日前迁入)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第二批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招生当年4月1日后(含4月1日)迁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第一批录取完成后,再录取第二批。当生源数超过学位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剩余未录取的学生,统筹就近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跨县域招生需报泉州市教育局审批。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四、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应由各所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

      五、各中学要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报名时间、程序、范围、所需证明材料和招生结果,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要均衡编班和均衡配备学科教师,编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编班方案、编班情况通过校园网、校务公开栏或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动性大,为了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学校应在招生方案中规定登记报名的截止时间,然后根据报名人数分批进行录取,再公布录取名单及注册时间。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学位数,应报告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学生入学。全市所有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应于7月30日前完成,并于8月15日前将招生录取结果上传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六、各中学向市教育局中教科提出新生调档申请建立初一学生学籍时,应提供加盖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印章的初一年招生录取花名册,严格按录取花名册建立学籍。

      附件: 南安市2021年初中招生指导计划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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