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0-00070
- 备注/文号:南教安〔2020〕1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9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二合一”“三合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20〕11号)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教育系统“二合一”“三合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持“二合一”“三合一”场所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市“二合一”“三合一”及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二合一”“三合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成果,在原有整治基础上,建立“三合一”场所排查回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整治我市各学校尤其是民办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新出现的“三合一”场所,严防“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问题反弹“回潮”。对发现“回潮”的场所,严格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落实“责任要明确、排查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追责要严格、培训要真抓”等五个要求,杜绝“三合一”现象,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重点:“二合一”“三合一”场所。重点排查各学校尤其是民办园、校外培训机构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坚决立即清理住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课停业,供电公司给予配合停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查封。对一时难以完全搬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确保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就地改造到位;通过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等来提高预警和火灾防范能力,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责任分工: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印发<南安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20〕11号)的要求,持续开展“二合一”“三合一”场所自查自纠;各中心小学要负责对辖区内完小、幼儿园、民办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现象的场所,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销号;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治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与学校安全百日攻坚活动同步开展。
(一)即日起至6月10日,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至6月20日,开展整治“回头看”,并完成整治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摸排,加强本校、本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
(二)强化联合整治。各校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配合属地政府开展联合行动,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三合一”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责。整治期间,对各校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摸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的、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发生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将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整治期间,各校于每日15:00前填报《南安市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2)、《南安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汇总表》(附件3),6月1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工作亮点请及时报送校安科。
附件:1. 南安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 南安市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
3. 南安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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