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20-00052
- 备注/文号:南教人〔2020〕2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09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师资培训质量,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县级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计划登记工作。现将2020年南安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15〕142号)精神,201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二、自2020年起,教师每年度9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30学时的公共必修课由南安市人社局组织实施,60学时的专业必修课由南安市教育局委托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
三、《南安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继续教育学时纳入南安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的资格登记验证。
附件:南安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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