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279
- 备注/文号:南政教督〔2019〕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3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分标准的函》(国教督办函〔2018〕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督〔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配齐配足责任督学,实现我市所有中小学校,以及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经研究,决定聘任南安市宝莲中学黄其美等45人为兼职督学(具体名单见附件),聘期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
附件:2019年南安市聘任部分兼职督学名单
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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