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119
- 备注/文号:南教初〔2019〕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9
各中心小学、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保教质量。5月1日—6月28日,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的意见》(南教初〔2017〕1号)文件精神,在幼儿园自评及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评定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小组对134所具有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进行等级评定抽检,经评定,共评出三级民办幼儿园3所,合格民办幼儿园106所,基本合格民办幼儿园25所。
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复评一次。希望相关幼儿园以此次等级评定为契机,在巩固已有办园水平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端正办园指导思想,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属地管理中心学校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努力促进我市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2019年南安市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结果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