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86
    • 备注/文号:南招考委〔2019〕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2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3 12:05

    各中学:

      为做好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9〕3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现提出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考试安排与要求

      (一)考试性质

      实行初中学生毕业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科目,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

      (三)考查科目

      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物理实验操作考查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等,其中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初中二年级)进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标准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4〕1号)执行,初中信息技术考查按照泉州市教科所编写的《泉州市初中信息技术考查指导意见》实施。考查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呈现。

      全市初中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时间统一安排于2019年5月份举行,各校应按《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三物理化学初二生物实验考查工作的通知》(南教招〔2019〕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

      根据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安排,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23日下午举行,初中毕业班毕业、升学考试定于6月21日--6月23日上午举行。中考相关考务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

      (五)考试学科的成绩公布与使用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个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体育与健康的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查询,不查卷。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以考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考试的中考九个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62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物理、化学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卷面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满分为20分。

      二、志愿填报须知

      (一)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6月12日上午8点至16日下午6点,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具体填报志愿办法另行通知、布置。

      (二)南安一中2019年普通高中统招生和定向生统一采用2101的代码填报志愿与招生。因高考综合改革需要,从2019年秋季起,南安一中高一年全部在江北校区就读,高二年、高三年全部在校本部就读。

      (三)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采用2155代码,在一级达标高中批次填报志愿与招生,录取后在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就读。

      (四)柳城中学已通过省二级达标高中验收,在二级达标高中批次填报志愿与招生。

      (五)国光第二中学2019年秋季起暂停招生。

      三、报考须知

      (一)我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类型(见附件1)。

      (二)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再进行重考,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有效。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8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6月23日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

      (三)往届生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学科的考试(地理、生物考试学科两年有效期内除外)。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四)非南安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南安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南安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南安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五)户籍在南安市的考生在外省、市、县参加中考,应在外省、市、县参加高中录取后,方能按照“同级互转”原则转入我市有剩余学位的普通高中。

      (六)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录取照顾政策参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9〕3号)执行。

      (七)省一级达标高中及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12分以上(含12分)。

      (八)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

      (一)南安一中(含“圆梦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自主招生录取,各校特长生录取。

      (二)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省一级达标高中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再定向余顺序依次录取。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在本批次统招生中录取。

      (三)公布一级达标高中及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四)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一级达标高中和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志愿。

      (五)一级达标高中和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剩余学位录取、二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已通过省二级达标高中验收的柳城中学在本批次录取。

      (六)公布二级达标高中及柳城中学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七)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二级达标高中及柳城中学志愿。

      (八)二级达标高中及柳城中学剩余学位录取、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九)公布三级达标高中考生录取名单和剩余学位。

      (十)各中学组织本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有剩余学位的三级达标高中志愿。

      (十一)三级达标高中剩余学位录取、体育学校录取。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统招生

      1.切线。根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按1∶1.2的比例逐批切线。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9 A、8A1B、8 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若按等级确定的入选考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则以最低等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的考生。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入围;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入围,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入围。

      2.录取。考生切线入围后,根据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

      3.录取顺序按《南安市2019年中考志愿填报表》志愿批次逐批逐校录取。

      (二)定向生

      1.资格。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成立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分别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具备定向生资格和不具备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报我局中教科审核后方可确定定向生志愿填报和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领导的责任。

      2.录取。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六所学校的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定向生计划。

      录取时,从六所一级达标高中各自统招线上最低录取分数降40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比例下达给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的定向生指标逐校录取。没有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从各自统招最低录取等级再降5个等级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降分数、降等级后仍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其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不再重新分配,直接根据全市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三)自主招生

      南安一中“圆梦班”面向泉州市自主招生50名(其中面向南安市40名,面向泉州各县市区10名),纳入南安一中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除“圆梦班”外,南安一中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70名,国光中学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70名,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各面向南安市自主招生50名,分别纳入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7月3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四)特长生

      各完中校、独立高中可在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即视为统招生,录取数从该校的统招生的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具体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

      (一)各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切实做好相关招生政策的全面宣传和正确引导,遵循教育规律和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考试、招生工作程序,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考生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高中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公布举报电话,保障招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举报电话:0595-86367869。

      (二)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三)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见附件2)由学校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1. 南安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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