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66
    • 备注/文号:南教安〔2019〕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7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07 16:09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安全意识,遏制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维护师生及广大家长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9〕76号)精神,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教育系统也深受其害,成为影响师生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回应广大师生的迫切期待,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全面提升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安全意识,遏制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维护师生及广大家长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防范。

      二、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一)加强教育。一要开展防骗教育。各校要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邀请公安、电信等部门专家专门授课,讲授识骗、防骗知识,提高师生防范意识。二要教育不得参与电信诈骗。要组织师生学习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刑法九》等),向师生讲明实施电信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讲明我市打击治理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全面了解参与电信诈骗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师生不得参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并通过学生带动家长自觉抵制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三要开展诚信教育。各校要加强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诚信管理,逐步建立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学生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授予、评选表彰、受困补助等挂钩,增强信用评价的约束力,形成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积极召开主题班会、师生大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窗、电子屏、校讯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通过播放专题短片、公益广告和张贴宣传海报,发布提示通告公益短信等,广泛宣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违法犯罪新伎俩,揭露违法犯罪手法和危害,引导师生远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三)加强家校互动。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小手拉大手活动等形式,建立家校互动模式,学校要对家长多提醒,家长要与学校多沟通,提高警惕性,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网络诈骗的能力,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各校要切实加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做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不得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进行师生及学生家长个人信息采集。学校在建立家长微信群、QQ群等信息平台时,要对入群人员严格把关,谨防骗子入群,进而对其他家长实施电信诈骗。各校要加强师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确保个人信息不外泄。

      四、积极鼓励师生及家长举报

      各校要教育广大师生和提醒家长,遇到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工作,发现线索及时举报,要开通咨询服务电话,接受本校师生及家长进行防骗咨询、涉骗线索举报。各校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各校的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成效请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安全工作科邮箱jyj6367832@126.com。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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