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45
- 备注/文号:南教综〔2019〕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2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南安市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培养工作方案》已经教育局2019年第8次党组会、第9次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培养工作方案
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扣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目标任务,立足服务建设教育强市战略,按照系统设计、高端培养、创新模式、整体推进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提升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台账,摸清短板,搭建平台,加强引领,确定对象,持续推荐,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尚人格魅力和远大教育理想、形成系统教育理论或鲜明教学风格特色、深受学生爱戴同行敬重、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正高级教师(含正高级讲师,下同)队伍,引领我市教育教学、教科研内涵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资源库
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资源库的培养对象,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选拔。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潜心教育,乐于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凡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之一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20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行为之一的,均不得推荐。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教学成绩优秀,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2.遴选条件(聘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简称任现职以来)
(1)近5年平均每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职校达400课时以上,下企业实践每周计8课时。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幼儿园不少于200个工作日。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职业学校、中心小学、在校生规模达540人的完全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2)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3)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含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累计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工作不作要求,只作保教工作要求;
(4)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者班主任(德育)工作相关的泉州市级以上专项表彰;
(5)任现职以来,中学教师进行过高中或初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承担过毕业班教学3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过循环教学;
(6)任现职以来,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
职校教师或承担行业企业培训任务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信息化教学大赛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
(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以来,获得公开教学竞赛(教学技能竞赛)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者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以上名师名校(园)长称号。
职校教师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职教名师等称号,或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含专业规范化建设改革、面向区域产业专业改革)、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研发等项目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8)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名)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取得创新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获得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成果完成人含主持前三名);或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果完成人含主持前三名)。
(9)任现职以来,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1篇为近3年发表),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10)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3名以上教师在县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专职从事教研工作人员及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人员参照省级规定的评审条件执行。
具备以上7个及以上遴选条件的在聘高级教(讲)师,经个人报名和学校推荐,可申报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培养对象,并于2019年4月17日-18日按照以上遴选条件的顺序整理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市教育局根据遴选条件的符合情况,确定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
(二)培养方式
深入探索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坚持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相结合,注重平时积累与重点培养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处于领军地位和发挥示范作用的名师和教育家。
1.业务培训。每年召开一次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培训会,通过解读《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引导培养对象对标找差,邀请我市正高级教师进行专业引领、传授经验,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及时交流教学工作和专业成长成果,重点交流材料整档,实现共同促进、整体提高。
2.压实责任。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的主阵地,要对正高级教师后备对象压担子,安排到重要的教育教学岗位,锤炼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发挥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的专业特长,创设德育工作、教科研工作的平台,激发后备人选的教育情怀及工作活力。后备对象要根据培养目标,制订自我发展计划,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撰写工作总结及教育教学实践论文,总结工作和成长经验。
3.重点培养。教育局业务科室、教师进修学校在开展培训交流、课题研究、业务竞赛、学科论文、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送教下乡”“送培下乡”等方面的活动中,重点推荐相应条件欠缺的后备人选参加,并在评优评先、课题立项、高层次示范课开设、培训交流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推动其迅速成长。
4.跟踪评价。教师进修学校每学年举行一场片段教学、面试答辩,并组织教师观摩学习,进一步用于提高培养对象的专业水平及带动其他教师专业学习。每年一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正高级教师后备对象的需求意见,不断调整培养方案,定期对正高级教师后备对象的教育教学水平及教科研成果、业务竞赛成绩、培训交流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及时更新台账,促使正高级教师后备对象尽快成长。
5.结果运用。2019年起我市每年在推荐正高级教师职务参评人选,原则上在泉州市下达给我市的正高级教师职数限额内从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资源库的培养对象中选拔推荐。
6.进入和退出机制。我市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资源库采用周期制管理办法,每一个周期初定为5年。入库对象满5年后,需重新申请确认。每年职称评审时,有意参与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资源库入库的对象可以向教育局职改办提出申请;入库人员需要退出的,需要本人向教育局职改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退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教育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纪检组、人事科、德育科、中教科、初幼教科、职成教科、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后备人选培养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后备人选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精准培养。通过指派导师、签订发展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后备人选的个人跟踪档案、加强针对性的学习与培训、落实培训效果等措施,切实加强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培养过程管理、动态管理,引导后备人选对照标准条件,主要从师德修养、理论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等方面梳理重点后备对象的弱势项目,确保正高级教师后备对象在整体提升的同时,将短板补齐,弱项补强,快速有效提高后备对象“硬实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后备对象所在单位要为正高级教师后备对象的专业成长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在集中学习、学习考察、邀请专家引领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附件:1.南安市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申报表
2.南安市正高级教师后备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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