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06
    • 备注/文号:南教安〔201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8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2019年春运(寒假)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8 15:02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校车企业: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3月1日,共计40天。为认真落实泉州、南安两级市政府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春运工作情况,根据《南安市春运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南春运〔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加强学校2019年春运(寒假)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春运(寒假)期间师生出行频繁,春运高峰人、车流量大,加上冬季寒冻天气多等因素,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春运期间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接送和师生上下学的管理教育,做到“思想不松懈,管理不松劲,教育不缺位”。各学校要全力推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有专人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加强对全市学校2019年春运(寒假)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南安市教育系统2019年春运(寒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维新 市政府副科级督学

      副组长:王振猛 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

      成 员:潘德超 学校安全工作科副科长

      叶贵彬 学校安全工作科科员

      洪志瑜 学校安全工作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联系电话:0595-86367832)

      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将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

      三、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加强师生春节回家、节后返校及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确春运(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联系邀请当地交警部门领导上课。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达到2个100%指标要求(即教育普及率100%,知识知晓率100%)。要通过微信群、校讯通、致学生和家长的公开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争取广大家长的支持配合,敦促家长履行监管责任,共同教育监管学生不乘不规范车辆,加强孩子上下学的接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校车企业要强化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教育培训,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情况能力。

      四、加强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结合2019年学校综治安全“春季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校车企业管理,排查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排查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严防校车带病上路,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要加大力度排查整治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严禁“黑校车”和超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放假、开学等高峰期,要安排专门力量,在学校门口加强值守,维护秩序。要继续做好缓解学校周边区域交通拥堵工作,实行定点错时放学,缓解交通压力,倡导家长错时接送、文明停车、有序停车;配合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监管整治,共同维护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要做好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师生交通安全。要严格遵守信息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现象。

      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完小(含办学点)、幼儿园(含民办)的管理工作。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