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05
    • 备注/文号:南教人〔201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6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18 08:28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8〕3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的推荐遴选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泉州市按1:1比例下达给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87人。其中,高中(中职)41人,初中77人,小学(含特教)109人,幼儿园60人。各校各学科推荐名额上限详见附件2。

      二、各校要及时传达领会泉州市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有关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重点考察人选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能力与水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校推荐报送的人选,经我局综合评审,确定我市推荐人选上报泉州市教育局。原则上年轻有为、教育教学成果优秀的优先推荐。

      三、各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泉教人〔2018〕310号文件要求,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后装入档案袋内,装订档案袋封面要注明申报类型、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材料目录。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各校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推荐遴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各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及《泉州市"十三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务必于1月25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便审核。

      电子邮箱:yym138@126.com,联系人:叶幼明,联系电话:86367819。

      有关表格见泉教人〔2018〕310号文件。

      附件:

      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8〕310号)

      2、南安市2019年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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