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1:0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成功街986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66801,电子邮箱:b863668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条例》精神,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主动公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及“一单两库”,主动公开我局在建交通工程项目、“两客一危”等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61份及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依托政府网站、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运输工作动态、公开行业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信誉考核等服务信息9条;开展交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宣传活动15场次;公开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和部门决算说明以及各专项资金拨付信息14条;评估清理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平台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2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信息72条,主动公开到位。

      (二)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扩展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切的政府信息,悉心处理人民群众的咨询、信访诉求,全年未接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我局制订的政府信息处理流程,严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政务信息按要求“三审三核”;每月初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集中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政府指导下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信息;按要求编制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便群众查阅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平台为主要公开渠道,加大网站各专栏信息内容保障;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等公开交通运输工作动态,多平台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公开文件信息及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多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消除工作盲点;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把每一项要求做细、做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9

    行政强制

    7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6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营商环境等方面有进一步推进,也推动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公开,公开的广度得到扩展。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解读方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一 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纳入我局例行学习计划,组织相关科室、下属单位学习《条例》及我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做到认识到位、工作主动;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政策解读不再停留在单一的问答式解读,而是充分运用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可视化方式,加强交通运输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方式多样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三是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途径,提高主动履职的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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