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4-00038
    • 备注/文号:南交运发〔2024〕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8
    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13 11:26

    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根据《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泉道车〔2024〕1号)要求,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优化机动车维修环境,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服务水平,保护车主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省市消费者协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活动时间:2024年3月10日-4月10日

      活动主题:创优维修环境,共促健康消费

      二、总体要求

      (一)各企业要积极践行《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附件1),倡导诚信经营,突出汽车维修业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业的定位,体现汽车维修企业紧跟形势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汽车维修服务。

      (二)积极打造“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社会品牌。不断提高维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引导全行业共同营造服务规范、竞争有序、客户满意的汽车维修市场环境。

      (三)统一使用“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名称,展示协调一致的形象,使“质量服务月”名副其实。

      (四)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各企业要及时整理质量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影像材料,于4月13日前反馈市运输中心车辆股。

      三、活动策划

      (一)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组织活动开展,开展各种惠民活动、汽车维修咨询服务等,统筹做好安全生产与汽车维修质量服务。

      (二)各企业要积极响应倡议,以诚信经营和确保质量的服务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活动契机,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鼓励汽车维修连锁企业发挥点多面广优势,创新服务,展现品牌引领作用。

      (三)各企业要利用活动契机,积极推行维修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3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14号)、《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816)等法规、标准,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维修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企业要在服务店面、车间显要位置悬挂活动横幅,营造服务月活动氛围,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开展,对辖区内积极开展活动且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运输中心将充分利用公众号及各类媒体给予宣传、鼓励,让诚信务实的企业出名、出彩,更受消费者的青睐,促进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1.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

      2.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倡议书

     

     

     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汽车维修行业诚信机制,营造良好的汽车维修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请广大汽车维修业户共同遵守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自觉执行,相互监督。

      一、守法经营接受监督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监督电话;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二、诚信为本公平竞争

      坚持诚信为本,以优质服务、用户满意为宗旨参与市场竞争。公证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服务程序透明,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作虚假广告宣传。

      三、尊重客户热忱服务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从业人员举止文明;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客户咨询,排除客户疑虑;努力满足客户要求,维护客户正当权益。

      四、弘扬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

      发展企业文化,建立服务品牌。倡导爱岗敬业精神,树立团队合作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开创奋发向上的比、学、赶、帮新局面。开展服务规范化达标活动,树立行业新风尚。

      五、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及时受理客户投诉,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六、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实现作业现场安静;维修工具、机件、场地、人身清洁;工具、机件、油水不落地.

      七、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自觉抵制非法行为,勇于同侵害行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捍卫行业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企业的意见与要求,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八、科技兴业开拓创新

      确立科技兴业新思路,积极推广应用汽车维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更新管理理念,优化企业管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行业培训与交流,开展业内的横向联合与协作,加速行业技术进步。

      附件2

      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倡议书

      为保证汽车维修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可靠、规范的服务,现向全市维修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质量服务月口号

      守法经营 诚信为本 尊重客户 规范服务 创建品牌

      保证质量 公平竞争 文明生产 节能减排 绿色维修

      二、汽车维修企业向广大客户作出如下承诺

      1.热情待客。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服务用语规范、礼貌、谦恭,努力满足客户需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尊重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客户咨询,排除客户疑虑。

      3.诚信为本。坚持诚实守信,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服务程序透明,不擅自增减作业项目,维护客户正当权益。

      4.满意服务。积极保持换位思考、相互尊重、互谅互让、温暖和谐的服务氛围,形成“凝聚透明让消费者更满意”行动。

      5.收费合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6.货真价实。做到采购配件渠道真实可靠,确保使用经认证合格的配件。

      7.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

      8.保证质量。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纪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

      9.文明生产。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10.遵守规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守《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开作业规范、收费标准、监督电话。

      11.接受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受理投诉,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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