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3-00039
    • 备注/文号:南交运发〔2023〕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4
    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16:37

    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为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提高服务。根据道路运输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2023年1月1日前在我市办理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含经营性及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二)考核内容

      根据《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精神,对2022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5个方面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综合考核、评价。

      二、考核时间及步骤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考核资料和数据统计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步骤

      1.企业自查及申报阶段(2023年4月15日前)。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信誉考核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报表(普通货运企业填报附件2、3、5、6、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填报附件1、3、4、6、7),拥有30辆(含)以上货运车辆的企业及危运企业报送市运输中心,由运输中心组织考核;拥有30辆以下的报送辖区运管站,由运管站进行考核。

      2.考核评定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由市运输中心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并邀请局安监科、市交通执法大队参与考核工作,对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运输中心考核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辖区运管站考核时间由各站自行安排),考核结果当场反馈被考核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3.公示阶段(2023年7月1日至7月15日前)。考核结果将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

      4.复评督查阶段(2023年9月30日前)。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对被考核企业进行抽查复评。

      三、考核要求

      (一)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道路货物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及时做好自查自评和考核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一要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时间,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培训并对从业资格进行核查;二要加大车辆排查力度,排查车辆的使用性质,加强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查,落实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三要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足监控人员并持证上岗。

      (三)严格执行质量信誉考核的奖惩措施,被考核货运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B级的或者上两年度连续被评为A级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一年新增运力。对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未取得优秀等级的企业不得评为AAA级。

      (四)各企业要结合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在考核过程中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一并报送市运输中心。联系人:陈梓钊,联系电话:86366909,传真:86366818。

      附件:1.《2022年度泉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表》

            2.《2022年度泉州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表》

            3.《2022年度泉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表》

            4.《2022年度道路运输业户营运(危险货物)车辆汇总表》

            5.《2022年度道路运输业户营运(普通货物)车辆汇总表》

            6.《2022年度道路运输业户从业人员汇总表》

            7.《2022年度道路运输生产事故报告表》

            8.《泉州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参考文本》

      南安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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