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群养农村公路养护指导的通知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南安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3-00029
    • 备注/文号:南路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9
    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群养农村公路养护指导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1:5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料,进一步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畅、安、洁、优”的农村交通环境。同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的要求,结合《南安市群养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方案(试行)》(南交〔2015〕28号)文件。我办初定于2023年3月中旬分两个小组对全市群养农村公路开展第一季度养护情况指导。请各乡镇认真对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收集整理养护内业资料。现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农村公路养护要求

      1.道路路面方面:清扫路面、整理路肩,修补路面轻微损坏,保持路面整洁完好。

      2.道路边沟、边坡方面:清理路边、边沟、边坡、涵洞内杂物、杂草,保持道路排水畅通。

      3.桥梁方面:修补桥面铺装轻微损坏,疏通桥面阻塞的泄水孔和伸缩缝,补齐桥梁标志。

      4.交通设施方面:维护交通标志标牌,保持交通设施整洁、清晰。

      二、内业检查要求

      1.路长制落实情况及内业资料整理归档情况,要求乡镇路长办公室与农村公路养护站合署办公并挂牌、人员配备2人以上(有人员岗位牌)、建立并及时更新乡镇路长制文件、相关制度上墙(农村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制度、养护管理制度、乡镇路长制组织机构)、路长办公室设施齐全(电脑、档案柜、办公桌等),路长办会议有关材料及对村级路长考核情况。

      2.资金拨付佐证材料:2022年下半年季度养护资金全部拨付凭证,以及2022年下半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及相关合同资料。要求支付规范、手续完备,不得挤占、挪用养护管理资金。

      3.乡村道专管员履职尽责情况,包括路掌通APP登陆使用情况、乡村道每月巡查率及事件上报、处理情况等。

      4.各乡镇需编制年度养护计划、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方案;落实日常养护考核制度,同时提供养护单位或个人与镇、村有签订养护合同,工人与镇、村有养护工资领取记录等佐证材料。要求资料真实、完整,并加盖公章。

      三、考评方式

      本次考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一半的乡镇作为考评对象;对乡镇路长办未严格按照路长制要求落实开展的,我办将采取“一票否决”,按考评最低等次给予评定。

      四、线路抽取原则

      线路检查原则上乡道单条路线里程2公里以上,村道单条路线里程在0.5公里以上。本次考评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线路的方式,每个乡镇抽查乡道3条、村道2条。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认真按照以上内容及要求做好准备,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充分发挥路长制的效用。本次养护指导结果将作为上半年养护资金拨付的依据,并作为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指标评价依据。

      2.请各考评组严格按照纪律要求,“不给面子、不讲人情”,保障考评的结果真实、有效。

      

     

    南安市人民政府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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