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2-00098
    • 备注/文号:南地海〔202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9
    南安市地方海事处关于做好“两节”及二十大期间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16:09

    各水路运输企业,各股室(站):

      党的二十大将于10月16日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服务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展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9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全力保障中秋、国庆“两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辖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盯住盯牢中秋、国庆和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努力保持安全平稳的内河水上交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统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严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持续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摸排辖区登记在用涉客内河船舶情况,10月1日前,对辖区涉客内河船舶安全监督检查要实现100%全覆盖。要重点督促辖区内河船舶所有人做好船舶日常运营管理维护,特别是消防救生设备的配备情况,严禁船舶在船况不良或脱检、配员不足等情况下擅自航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船舶要督促限期整改,严禁船舶“带病”航行。要积极配合当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过期或失效、消防救生设施设备配备布置和防火分隔不合规、配员不足、非法载客、超定额载客、违规装载危险货物、不遵守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跟踪掌握重点时段天气、水文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做好对各类突发性天气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南安市地方海事处

      2022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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