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1-00136
- 备注/文号:南交运管〔2021〕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9
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55号令)及《福建省闽粤浙赣四省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工作机制》(闽交安〔2021〕3号)等有关法律规章,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水平,现将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全市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及四省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
(一)系统运行情况
全市“两客一危”车辆入网数为263辆,入网率100%,日平均上线率99.81%,轨迹完整度99.85%达到目标值97%,累计超速0辆次,凌晨2-5时违规运行0辆次,企业平均疲劳驾驶时长0分钟。与7月份同期相比,车辆日平均上线率下降0.19个百分点,轨迹完整度下降0.04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个别企业动态监控管理人员落实监控管理制度和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未能实时掌握车辆动态,对终端设备故障车辆、已报废未注销车辆和停运车辆未能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报停手续,导致8月份上线率较上月有所下降,共有16辆次被省平台通报不在线。
二、四省道路运输车辆联网联控运行情况
1.三省“两客一危”车辆入我市违规预警15辆,其中:班线客车疑似违规预警0辆、旅游包车疑似违规预警9辆、危货车长期(指30天以上)在我市异地经营6辆。
2.我市“两客一危”车辆出闽违规预警2辆,其中:班线客车疑似违规预警0辆、旅游包车疑似违规预警2辆、危货车长期(指30天以上)在三省异地经营0辆。
3.三省重点监控车辆(营转非、未办道路运输证及19座以上客车)入我市0辆。
三、整改要求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实时监控,及时跟踪掌握车辆动态,对长期停运、排班轮空、终端故障、车辆办理报废注销等特殊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程序及时办理业务报停或监控临时报停手续,并将信息及时反馈我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部门。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强化动态监控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开展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保障运输车辆生产安全,对照文件及附件内容,落实整改,整改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同时,请各道路运输企业利用企业监控平台或每日登录邮箱(账号:nadtjk@163.com,密码:nadtjk123)下载前一日违规报警及轨迹完整度低等车辆明细,结合公司监控平台数据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处置材料留存备查。
附件:1.南安市重点营运车辆(8月)离线车辆被通报明细表
2.南安市重点营运车辆企业(8月)轨迹完整度统计表
3.三省客运车辆(8月)入我市违规预警统计表
4.三省危运车辆(8月)入我市违规预警统计表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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