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0-00045
- 备注/文号:南交安〔202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1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关键时期,近期我省各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为切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南防控指办〔2020〕100号)要求,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在逐步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容不得出现任何闪失纰漏。各单位、企业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侥幸心理,切实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工作措施,有效落实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排查,消除交通行业安全隐患
各单位、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快部署、抓重点、严要求、有实效”的要求和“查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查一查复工复产发现的隐患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是否还存在短板漏洞”的工作导则,组织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问题隐患“清零”行动,切实查准问题,迅速堵塞安全漏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一)全面开展房屋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地的工房设施以及道路运输行业的维修厂、客运站、驾校、货运场站的行业经营性场所中危旧房、临时构筑物、钢结构建筑的隐患问题。要边查边改,对存在基础不牢不实、结构性隐患的坚决停止使用;对“四无”房屋(无审批手续、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整治完成所有安全隐患。
(二)全面开展道路水路运输领域排查
1、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和场站(包括危货运输)、出租车(含网约车)、公交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维修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2.以“两客一危”和重型货物运输车辆为重点,针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老旧运输车辆、逃避卫星定位监控开展全面排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
3.落实车辆动态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有效落实交通违法信息处理制度,严禁“三超一疲劳”驾驶行为,加大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驾驶员违法违规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重点水域(山美库区、晋江金鸡河段)和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严禁内河船舶超载运输、非客船载客、无证航行,确保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排查
1.重点开展在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规模较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利用路长App、专管员平台,拉网式开展针对邻水临崖、急弯、长陡坡、桥梁防护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影响安全度汛的险工隐患、防洪排水设施以及高边坡,挡土墙等工程安全。
2.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深基坑、起重机械、塔吊、龙门吊、架桥机、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及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将爆破作业、隧道工程、桥梁吊装等作为安全管理重点严密监控。
3.督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现场防控隔离区。全面排查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参建人员现场驻地)及自行隔离点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是否搭建在易滑坡、坍塌或地质灾害点。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对需要自行隔离的参建人员所在隔离点进行安全评估。
(四)全面开展各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1.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运企业、车辆为重点,重点查处客车违法上客、不按线路行驶、无包车手续、按班车模式运行、运输企业未有效落实交通违法信息处理制度、无资质运输危险货物等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客运,尤其要突出对“营转非”大客车非法客运的组织打击,杜绝非法客运导致事故发生;开展维修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铁腕整治未备案及违法经营维修企业,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开展以“百吨王”“渣土车运输”为整治重点的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开展以摆摊设点、利用公路桥(含梁桥下空间)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为整治重点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对发现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需要采取防疫应急措施的人员和交通工具,要及时移交并配合卫生健康、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4.对擅自设卡、拦截、断路等阻断交通的违法行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五)全面抓好交通防疫措施落实工作
1.加强场站、码头和企业空间场所以及车船等营运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继续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实名制购票,做好消杀检疫、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工作。
2.科学推进旅客运输环节管控,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包车要在客车后两排设置留观区域;出入高、中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要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加强对“点对点”包车客运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维护,选优配强驾驶员,全面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有序的运输保障。
3.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抓好员工健康管理、人员进出管理、聚集性活动管理和交通出行防护等四个重点环节,抓好作业场所、就餐场所、休息场所、隔离场所等四个重点区域防护,落实各项防控保障。各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体温监测、建档造册、消毒消杀、食宿管理、隔离处置等各项防疫措施,持续抓好个人防护等关键环节日常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严厉打击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复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三、分区指导,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分工
在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实行分区指导,由局各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安全督导与服务,严把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 东溪片小组
带队领导:朱奕锋副局长
成 员:陈志强、傅逸群、苏德斌
督导对象:东溪片区客货(危)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维修企业、驾培企业
(二) 沿海片小组
带队领导:王文勇副局长
成 员:黄朝红,刘少阳、吴进水
督导对象:沿海片区客货(危)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维修企业、航运企业、驾培企业
(三) 西溪片小组
带队领导:邱民楷副局长
成 员:陈思阳,苏仲达,林真
督导对象:西溪片区客货(危)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维修企业、驾培企业
(四) 交通建设项目小组
带队领导:黄长春副局长、陈俊海总工
成 员:戴煌鹏、陈永忠、陈守祝
督导对象:全市在建交通建设项目
(五) 交通运输执法小组
带队领导:陈很农
成 员:市交通执法大队及其各基层中队
督导对象: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内河水上交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责任,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
(一)强化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在保障有序复工复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指导帮助复工复产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关注对象”或“黑名单”。
(二)做好预警管控。密切关注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风险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及时依法处理信访案件,严防群体集访及个人极端案事件。
(三)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到突发事件,处置高效、应对有力。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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