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0-00037
    • 备注/文号:南交运〔2020〕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2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
    时间:2020-02-24 10:14

    各交通运输企业、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现将《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南防控指办〔2020〕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转发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关于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

    (南防控指办〔2020〕47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紧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自行翻印至辖区内各企业、单位等进行宣传,此项内容将列入上级督导重点,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

    (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3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各单位;

      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学校组

      2020年2月11日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机构)作用,明确一名副总经理(或相应职务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企业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员工、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宿舍等管理。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企业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实施员工分类管理,优先安排省内或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复工;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或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严格落实14日留观,经观察无不适症状后方可安排上岗;对从省外其他地区返闽员工,由企业安排防疫专管员,对其实施14天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观察期间无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在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可以上岗,但应避免随意与生产、生活无关人员接触。如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三、提升快速筛查能力

      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筛查速度。鼓励人员回流多的地区组织对重点领域人群进行筛查,可将10人样本合成1个送检,并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范围。

      四、保障防控物资储备

      企业应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温度计、应急药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资,保障员工劳动作业基本的防护需求。

      五、设置隔离观察场所

      有集体宿舍或有条件的企业要配置一定数量的隔离观察室或隔离观察场所。各类工业园区可以统一设置符合要求的隔离观察场所。隔离区应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距离、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位置。

      六、规范人员进出管理

      企业制定员工出入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分时段、分批次错峰上下班。在企业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上下班时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出厂区。除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外,尽量减少员工外出;确需外出的,往返均须进行体温测量,且必须登记去向和行程路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厂区、宿舍区,加强对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登记等管理工作。

      七、做好作业车间防护

      保持车间、办公室环境清洁、通风,每日定期对车间、办公室和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电梯、卫生间、门把手、公用电话等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对作业空间小、工位距离近、人员密集高的工种,员工应佩戴口罩上班;根据情况调整员工工们布局,加大工位间距,避免工位过度密集。

      八、加强员工就餐管理

      规范食堂卫生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用餐安全。对职工用餐引导采用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需采用集体就餐的尽可能实行配餐制,避免人员密集就餐。未设立食堂的企业,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宾馆、酒店提供订制供餐服务。

      九、做好宿舍居家防护工作

      企业安排住宿的,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宿舍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宿舍卫生巡查,保持宿舍清洁、通风,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定时消毒,配备洗手液等防范物品。员工在外居住的,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集中统一分类处理。

      十、尽量减少员工聚集

      疫情期间,企业不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室内活动,减少员工省外出差,严防交叉感染。员工之间不握手、不递烟、不递茶水、不聚餐,不聚众打牌打麻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十一、强化交通出行防护

      分类引导返厂员工错峰出行,分批有序到岗。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返程的员工,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鼓励员工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员工上下班,做好车辆预防性消毒。员工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十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企业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员工发放健康防护手册等疫情防控资料,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加强群防群治。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易燃易爆吕(含酒精消毒用品)、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新招录人员、转岗人同和休假复工人员安全培训,防止忙中出乱,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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