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0-00013
- 备注/文号:南交〔2020〕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7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从《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部201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车购税补助资金计划安排的通知》(泉交规〔2019〕13号)中预拨付55.19万元安排使用于2019年部窄路面拓宽项目补助,其中已建成的7个路段10.035公里本次按50%补助,余下资金待沿线附属设施完善后拨付;码头镇Y053线路段5.5公里路基、路面工程尚未实施完成,本次暂不拨付(具体补助项目及资金详见附件),请码头镇加快项目进度。各有关乡镇严格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南安市201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车购税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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