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151
- 备注/文号:南交〔2019〕10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5
各城市公交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9〕63号)文件精神及市直代管〔2019〕11145号收款通知单,我市2017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372万元。现将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下拨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兑付给实际运营者,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
2.2017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