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122
- 备注/文号: 南交〔2019〕9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罗山林场:
为做好我市2019年群养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保持良好路况。根据《南安市群养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方案(试行)》(南交〔2015〕28号)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第二季度群养农村公路督导情况的通报(具体详见南交工〔2019〕77号)统筹安排。经研究,现从《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交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604号)中拨出141.85万元作为我市第二季度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补助资金;拨出11.5万元作为2019年泉州市级养护考评及省级路况检测强化养护费用。以上补助资金共153.35万元安排拨付给各养护责任主体(具体补助资金详见附表),请各单位务必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附件: 2019年第二季度农村公路泉州市级日常保养补助等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9月6日
(此份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