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121
    • 备注/文号:南交运管〔2019〕6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2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南安市地方海事处关于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9-09 10:50

    各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所各股站: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泉道安〔2019〕56号)、《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泉州市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内河水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泉水运〔2019〕14号)和《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南交安〔2019〕46号)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即日起在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道路客运方面: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严肃查处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农村公路上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严肃查处未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道路客运安全告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危货运输方面:全面排查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有关规定,开展沿途风险源辨识、排查等情况,严肃查处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长期异地经营未向经营地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

      3.城市客运方面:全面排查公交首末站客流秩序管理、车辆夜间停放及运营安全管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二)加快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根据“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整治行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改造工作”“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认真填报统计报表,注重结合各自实际,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学习借鉴福州、漳州、南平等地成熟的工作模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按序时进度开展,确保三个专项行动按原定时间节点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三)启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和应急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交通运输部于7月18日印发了《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并编制了安全考核大纲,建设了安全考核管理平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泉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泉交安﹝2019﹞83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1.开展内河水上交通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企业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治理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

      2.全面排查内河船舶(重点是客运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内河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结合“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工作,重点排查船舶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备失效、救生设备配备数量不足及存在缺陷等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施闭环机制,涉及违法违规的将抄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行动”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市运管所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刘鹏南所长任组长,陈志强、黄朝红、陈思阳为副组长,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所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所各股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各企业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部门、岗位。

      (二)强化行动实效。一是开展自查,各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并按照市局的部署及时将承诺书(附件1)报市运管所。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通过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一期)进行登记。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二是督促指导,9月15日起对企业隐患清单、风险清单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管控到位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停止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作业。三是重点监控,9月20日至10月10日,各股站要进一步绷紧神经,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全员发动,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控的管控到位,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强化执法问责。对开展“百日行动”不力、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自查未发现重大隐患但执法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并在媒体或网站予以公开曝光;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通过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一期)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报应急管理部门,倒逼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即日起至10月10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对“百日行动”走过场、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通报。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企业要将“百日行动”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输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及“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已部署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加强企业及行业内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车站、公交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集中的优势,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和事故案例。要推动宣传进班组、进车船、进场站、进学校,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企业于每月2日前按照月度调度报告的要求通过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报送。9月18日、10月1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所综合股邮箱:naygzh@126.com。

      附件:1.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承诺书

            2.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情况表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南安市地方海事处

      2019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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