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108
    • 备注/文号: 南交函〔2019〕1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7
    关于南安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9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02 10:19

        办理标志:C

     

    潘用球、潘瑞春代表:

      你们提出的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9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受2016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台风影响,乐峰镇飞云村炉飞和寮山路段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受毁严重,给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灾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时刻关注乐峰镇灾情发展,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农村公路灾后修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6〕238号)等文件精神,及时简化灾毁项目审批程序,主动配合镇、村组织修复重建工作。局领导多次带领工程技术人员深入重建施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积极将灾毁情况上报上级交通部门争取资金补助,至今已累计争取各级补助资金707.25万元用于飞云村炉飞及寮山路段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并已拨付到位。

      对于资金缺口,提请乐峰镇政府协调飞云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镇财投入一点、争取上级补助一点、发动企业捐资一点等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我局将协助乐峰镇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争取在本级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资金扶持,并向上级交通部门反映争取各级补助资金。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事业的理解和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黄长春

      经办人员:郭松华

      联系电话:86366805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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