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068
    • 备注/文号:南交安〔2019〕3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3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8 16:05

    局属各单位、道路客货运企业:

      为全面加强我市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以江苏响水

      “3.21”天嘉宜化工厂特大爆炸事故、湖南“3.23”常长高速豫AZ8999客车燃烧重大事故以及惠安“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案例,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要与今年正在开展的“压违章、减事故”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在突出落实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在突出落实驾驶员文明驾驶和驾驶安全防御性教育,重在突出落实年度道路隐患路段整治、安保工程建设和危病桥改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货运车辆和企业,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货运安全生产秩序,实现全市道路客货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年底。

      三、组织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市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坤来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勇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安监科。各道路客货运企业也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

      四、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源头管理方面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督促客货运企业对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全面梳理企业法人、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2.驾驶员培训教育管理方面。督促客货运企业建立健全驾驶员聘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安全告诫制度、调离和辞退制度及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制度等。以典型道路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以驾驶技能、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防御性驾驶、车辆性能维护、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客、货车辆驾驶员培训教育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客运和公交车驾驶员要增加应对处置乘客侵扰安全行车等内容;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要增加货物装载栓固、挂车制动安全等内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还要增加事故预防、危险品泄露应急响应及处置等内容。

      3.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督促道路客货运企业(含客、货、危运、公交、出租企业)应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据《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规范》(JT/T1045-2016)要求,修订完善本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设置车技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车技负责人、车技管理人员,制订车辆维护计划,及时确定车辆维护周期,按时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规范车辆技术档案,形成完善有效的车辆技术管理体系。重点检查企业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及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有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规范,营运客车安全例检落到实处,保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运输安全组织方面。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一是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二是严格遵守道路限速要求、驾驶员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长途客运要严格遵守驾驶员配备要求;三是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落实接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从事省际、市际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的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员行车日志制度,督促驾驶员如实填写行车日志。

      5.落实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方面。督促客货运企业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卫星定位装置存在的故障。一要建立健全落实车辆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动态监控人员管理制度、车辆动态信息统计分析制度等;二是加强监控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车辆实时监控要求,督促动态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纠正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

      (以上各项工作由局运输科牵头,市运管所具体落实)

      (二)市场监管方面

      1.开展统一行动。专项整治期间,交通执法大队要按照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主题式”全市性执法统一行动,提高“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与车技管理”“非法客运”以及“治超”全市统一行动的频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提升统一行动工作成效。(1)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两客一危”为主题的统一行动,突出对辖区“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时段的执法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两客一危”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强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管控。(2)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非法客运”为主题的统一行动,重点查处“营转非”大客车、聚集点“黑车”、通过各种平台非法揽客的“黑车”、无证网约车等重点车辆非法客运行为。(3)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与车技管理”为主题的统一行动,重点检查企业动态监控、车技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查处企业运行车辆未保持在线等违反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行为。(4)每月至少组织开展3次以“治超”为主题的统一行动,采取错时执法、定时执法等多种模式,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2.强化联合执法。一是加强与高速交通执法机构的联合执法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两客一危”“非法客运”等方面的联合执法行动,要主动利用高速公路监控调取查证“黑车”所需的路口视频、卡口信息,通过联合执法对长期固定线路的“黑车”实施精准打击。二是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5次的路面联合执法行动;超限运输检测站要落实24小时工作制度,对货运车辆实行“逢车必检”(省政府批准的检测方向)。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要按照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及时处理、放行,并依法实施“一超四罚”和“信用惩戒”。

      3.依法从严查处。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案件一律要按照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从严做出行政处罚。同时,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2次及以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车辆临时停运后该车仍在运行的、客运经营者不按线路行驶2次及以上的、无从业证驾驶客货运车辆的情况,将组织对企业进行约谈,并实行3至7天的停运整顿措施。

      (以上各项工作由市交通执法大队具体落实)

      (三)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定期组织对农村公路进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重点对事故多发、易发或客车、公交车通行路段进行整治,采取增设临水、临崖防护措施,夜间照明设施,完善公路沿线交通标志、标线等方式进行改造;配合开展高速公路桥下等安全隐患的治理。

      2.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治理。2019年完成农路路网建设与改造15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84.606公里,完成5座公路危桥改造;到2021年累计改造农村公路50公里以上,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公里以上,完成公路危桥改造15座以上。

      3.持续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严格执行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公路防护设施建设。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落实农村交叉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以上各项工作由局规划建设科牵头,市农路所具体落实)

      (四)应急演练方面

      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行业重点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货运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以防疲劳、防中暑、防爆胎、防自燃及典型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此项工作由局执法安监科牵头,各单位、科室配合落实)

      (五)宣传教育方面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要在公交车、出租车、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在公众聚集场所公开展示交通事故车辆残骸、布置交通事故案例展板,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三是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此项工作由局执法安监科牵头,市运管所、执法大队具体落实)

      五、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即日起至6月20日)

      市运管所要组织召开道路客货运企业动员大会,部署道路客货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广大道路客货运输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达到整治效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21日至7月10日)

      各道路客货运企业组成自查小组,对企业规章制度、从业人员、运输车辆、GPS监控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7月11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措施,重点加强对事故企业的清理整治,对今年以来发生伤亡的客货运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突出对2019年公布的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客货运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应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5日至31日,专项整治办公室将配合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道路客货运安全事关广大旅客和社会公众安全,要充分认识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配合,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本辖区内道路客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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