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052
- 备注/文号: 南交运管〔2019〕2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30
各道路客运企业: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运〔2010〕10号)及省市两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6月30日前省际市际县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
2019年6月30日前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需要重新许可的省际市际县内道路客运经营权,相关道路客运企业应在2019年5月15日前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企业现有营运客车明细表》(附件2)、《重新许可申请表》(附件3),向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科提出申请(附件3省、市、县际分开填写)。
二、重新许可的条件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上报重新许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发生超员50%以上的;一年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超速50%以上或超员20%以上并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
三、审核上报
商请局审批科于2019年5月30日前配合做好省际的《辖区重新许可申请、审核汇总表》审核填报,并在附件1至附件3上签注意见、核盖公章后,运政股将申请材料报送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审核审批窗口受理,并发送附件4电子版至市道管处王辉燕OA邮箱。企业办理申请时可进行预约。(道管处预约联系电话:22581425、22581646)
四、其它要求
2019年下半年省际、市际、县际、县内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在12月31日前届满的,一律延长至12月31日止。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现有营运车辆明细表
3.重新许可申请表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企业名称(全称) |
|
|||
经营范围 |
|
|||
详细地址 |
|
|||
经营许可证号 |
|
法人代表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自有营运客车数(辆) |
|
其中 |
省际班线客车(辆) |
|
市际班线客车(辆) |
|
|||
县际班线客车(辆) |
|
|||
县内班线客车(辆) |
|
|||
市际旅游(包车)客车(辆) |
|
|||
可经营几类班线 |
|
县际旅游(包车)客车(辆) |
|
|
县内旅游(包车)客车(辆) |
|
|||
高级车(辆) |
|
|||
中级车(辆) |
|
|||
母(总)公司基本情况 |
||||
母(总)公司名称 |
|
|||
母(总)公司自有营运客车数(辆) |
|
经营范围 |
|
|
我公司确认该公司为我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
||||
可经营几类班线 |
|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 “母(总)公司基本情况”栏由企业属于子(分)公司,且享受绝对控股母(总)公司经
营范围的填写;若无母(总)公司或母公司无绝对控股,此栏不填。
2. “可经营几类班线”栏是指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及第四十五条有关企业中高级车辆数符合经营第几类班线的资质。
附件2
企业现有营运客车明细表
申请企业:(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道路运输 证号 |
车牌号 |
线路牌号 |
起讫点 |
车辆类型 |
客车等级(档次) |
车辆技术等级 |
是否为卧铺客车 |
申请人承诺: 1.承诺此次申请所提供的材料、填报的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承诺如存在虚假信息,愿承担行政许可被撤销等法律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此表填写企业所有营运客车情况,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和县内经营范围的营运客车(不包括出租汽车); 2.“起讫点”栏:班车客运格式为“起点-讫点”,旅游包车客运填“旅游包车”; 3.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
附件3
重新许可申请表(班线客运部分)
申请企业:(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事项 |
||||||||||||
起点 站名 |
讫点 站名 |
停靠 站点 |
日发 班次 |
班线 客车数 |
班车 类别 |
班线 类型 |
是否符合 《客规》 规定 |
营运 里程 (km) |
是否凌晨 2时-5时 在途运行 |
是否接驳 运输车辆 |
||
车号 |
线路 牌号 |
决定书 编号 |
主要途经线路 |
经营 模式 |
事故 情况 |
超载 情况 |
是否正 常经营 |
是否 卧铺客车 |
卧铺客车 使用年限 |
|||
企业承诺: 1. 承诺此次申请所提供的材料、填报的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 承诺如存在虚假信息,愿承担行政许可被撤销等法律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见附页
重新许可申请表(班线客运部分)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三份,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各留存一份。
2. “申请事项”栏指申请重新许可的年限、客车数。“申请事项”及其他相关信息栏中的有关内容,按原“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即核准证)记载事项填写。
3.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决定书》所明确的线路为一条客运班线。
4. 2004年7月1日以前审批的客运经营权,决定书编号不写。已重新许可过的,决定书编号一栏应填写重新许可文号;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附“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5. “是否符合《客规》规定”栏是指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10、33、45条相关内容,如符合填“是”、不符合填“否”。
6. “经营模式”栏是指对照《实施意见》第四大点第(二)、(三)条规定,选择填写公司化经营、承包经营或其他模式。
7. “事故情况”和“超载情况”栏是指在本轮经营期限内是否存在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发生较大以上的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和“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发生超员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如未发生填“否”、有发生填“是”。
8. “是否正常经营”栏指该班线车辆经营期限届满前60日是否正常经营。未正常经营的填写“否”,正常经营的填写“是”。
9. “是否为卧铺客车”栏是指该班线经营车辆是否为卧铺客车,如为卧铺客车填“是”,并按机动车登记证书“发证日期”至经营期限到期日计算并精确到年月填写卧铺客车使用年限;如为座位客车填“否”。
10. “营运里程”以设区市物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核准并公布的旅客计费里程为准(旅游包车客运无需填写)。
11. 同一条客运班线营运客车数较多的,请另附列表。
附件4
辖区重新许可申请、审核汇总表
运管所(盖章):
序号 |
原线路牌号 |
新线路牌号 |
车号 |
企业名称 |
起点站 |
终点站 |
主要途经地 |
停靠站点 |
日发班次 |
经营模式 |
事故情况 |
超载情况 |
是否正常进站排班 |
班线类型 |
是否符合《客规》规定 |
营运里程(km) |
是否凌晨2-5时在途运行 |
是否接驳运输车辆 |
运管所审核意见 |
备注 |
填报日期:
附件5
长途客运班线实地勘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者名称 |
|||
经营许可证号 |
|||
线路牌号 |
车号 |
||
线路经营期限 |
线路经营模式 |
||
线路起点及站名 |
线路讫点及站名 |
||
客运班线类型 |
班车类别 |
||
发车时间 |
到达时间 |
||
营运里程(公里) |
运行时间(小时) |
||
凌晨2-5时落地休息 情况 |
休息地名称 |
||
休息地址 |
|||
主要途经地 |
|||
停靠站点 |
|||
是否高速公路客运 |
高速公路里程 |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地勘查意见 |
填写说明:1.线路经营期限:填写线路经营权起止日期。
2.线路经营模式:填写公司化经营、承包经营。
3.客运班线类型: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4.班车类别:分为跨省、跨地(市)、跨县、县内。
抄送:市交通执法大队,局执法安监科、运输科、审批科,所各股站,
局、所领导。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19年4月3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