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3〕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7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04-09 16:47

    局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南经信〔2016〕165号)要求和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如下,请各有关科室务必按计划安排,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关于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步骤与主体安排

      具体按《南安市工信局2024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执行(详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要求

      1、随机摇号工作。局各相关职能业务科室,要按本计划对应的时间节点安排随机摇号。摇号时,请主动邀请局办公室、法规科和驻局纪检组对摇号过程实施现场监证,并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对随机摇号结果:一是要按要求填写好《南安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单》(格式见附件5),并报局法规科备案;二是要以局的名义正式向经摇号抽查到的监管对象发出拟实施检查通知,明确告知抽查的原因、日期、检查内容、检查人及其需做的准备工作等。

      2、现场检查工作。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实施检查过程中,要据实做好检查笔录(格式参照附件6);二是需拍照留存证据的要即时拍照,并做好相关记录(格式参照附件7);三是检查出问题比较严重需改正或整改的,要及时发出改正(整改)通知书(格式参照附件8)。

      3、实施通报工作。每项检查结束,对每家被抽查对象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做到有检查内容、有事实、有结论、有建议(格式参照附件9);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各家被检查对象情况,形成本次随机抽查总体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给予通报,做到一抽查一通报。

      4、结果公示工作。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要填写《南安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10),连同已完成的检查报告、抽查通报推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抽查专栏进行公示。

      5、结果应用工作。一是对已在局门户网站公示的“双随机”抽查结果各相关业务科室应负责把相关信息按规定格式同步推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市场监管局)和全省信用信息监管平台;二是对抽查检查结果不好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项目资金安排,审批项目办理,龙头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方面应予更严格的把关审查;三是对于抽查检查结果好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上述事项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体现奖优罚劣的警示效果。

      附件:1、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

      2、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

      4、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5、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表;

      6、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

      7、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证据材料(相片)

      8、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

      9、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双随机”抽查报告

      10、南安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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