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3-00017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3〕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4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一季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泉工信运行〔2023〕37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现价同比增速7%及以上、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条件中的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二)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
企业满足以上条件(一)或(二),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
二、奖励标准
(一)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较2022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
(二)对纳入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平台“小升规”培育库,于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再享受一季度产值增量奖励。
(三)2023年以前纳统但2022年一季度产值为0的符合条件企业,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较2022年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
(四)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3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附件1)。
(二)申报企业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打印的2023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三)承诺书(附件2)。
(四)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附件3)。
(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度《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
(六)企业需先通过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②“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等网站自查企业、法人、高管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并同时打印截图和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实际已完成整改但查询结果仍显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的,需提供相关纸质整改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尚未整改完成。
以上申报材料连同佐证材料一式3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并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电子版(文档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xk8638221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2023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奖励”,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鸿达 陈莎莉 联系电话:0595-86382211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6室
附件:1.《2023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
2.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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