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2-00051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2〕1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8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2022年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2〕127号)精神,现将《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级龙头企业评价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现有市级龙头企业需进行核查评价,请填报考核评价表(附件3)(一式1份),因搬迁或经营业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退出市级龙头名单。同时,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但尚未列入市级龙头名单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包含申报书、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应体现研发支出情况)),以上材料请于7月20日(星期三)前上报市工信局技术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379001
电子邮箱:na86379001@163.com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新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32室
附件:1.《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2022年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2〕127号)
2.《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级龙头企业评价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修订)
3.泉州市工业龙头企业考核评价表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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