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2-00046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2〕1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6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3 21:1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269号)(详见附件1)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8号)(详见附件2)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申报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附件3),提供规范、完整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关新材料产品名称及性能指标等内容应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附件4)一致,于6月23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信局产业科,逾期将不再收件。

      二、申报企业请于6月23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无需纸质版,无需刻制光盘,只需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产业科邮箱。

      联系人:尤晓云,联系电话:86378001

      产业科邮箱:hyk86378001@163.com

      地址: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431

     

      附件: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269号)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8号)

            3.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

            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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