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2-00034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2〕8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2〕8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等行业。
(二)内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外资项目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南安市。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产业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南安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2.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项目,项目已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3.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非新建投资类型。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
(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请认真审核把关后上报,确保申请项目名称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项目申报表、汇总表中数据与备案表一致;企业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三)以上材料应分别按顺序订书机装订,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一致)请于2022年6月7日(星期二)前上报市工信局技术科,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均应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企业应一次性提交正确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项目材料更换与补件。
(四)列入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五)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直接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无需再重复申报。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技术改造与进步科
联系电话:86379001
电子邮箱:na86379001@163.com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新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32室
附件:1.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2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2〕80号)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