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1-00002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6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09:4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安”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62300,电话:86382226,电子邮箱:naj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等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一)工作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局重要议事日程推进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及时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同时对相关工作职责进行再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力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2.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实施《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以制度促落实,以完备的制度执行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明确,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责任科室,并由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推进协调,确保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强化干部公开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规范开展。

      3.注重宣传解读,服务企业需求。积极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建立“一室一团一平台”宣传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一室”即设立优企惠企政策咨询室,为企业提供政策方面的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一团”即组建政策宣讲团,由我局牵头深入乡镇和产业基地,分片区举办优企惠企政策宣讲会,编印简明易查的《政策简明表》,通过部门、乡镇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共举办政策宣讲会8场,惠及企业700多家,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一平台”即运营“南安工信惠企通”,搭建“市、镇、企”互动平台,为企业精准、及时推送优惠政策、项目申报等信息。同时,对接运营省“政企直通车”县级、站级平台,实现省、市、县、站四级无缝对接互联互通,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4.优化管理服务,提升工作成效。制定完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政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暂定)》,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根据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修订,抓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责任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适时组织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扎实做好“放管服”,开展审批服务申请材料“瘦身”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行为,实现项目备案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今年来累计在线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07件,实现一趟不用跑或者最多跑一趟。

      (二)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本部门工作信息。2020年,共公开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各类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5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落实《南安市工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的规定》,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本部门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管理,并及时主动送交“两馆”存档。

      (五)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实施《“南安工信”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做好“南安工信”微信公众号、单位公开栏等公开载体运营管理和维护,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常态管理,同时将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内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层层分解督促抓好落实。一年来,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及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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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加强。要持续强化组织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的学习教育,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工作开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服务广大企业主及民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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