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0-00039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0〕10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07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工信服务〔2020〕53号)精神,现将开展2020年泉州市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请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工信服务〔2020〕53号)(附件1)文件要求进行上报。另,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需一并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分两批次组织。
(一)书面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所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电子版光盘(2份,附件表格word格式及其扫描件),提交至市工信、财政、人行部门,并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na86382220@163.com。
各申报企业书面材料第一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第二批次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报:各申报企业可从泉州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
第一批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5月11日(星期一)至5月20日24:00(星期三,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第二批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1日(星期二)至9月8日24:00(星期二,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无法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联系人:吴烨敏
联系方式:86382220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彭美路163号旧电力公司6号楼509室;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苏荣誉
联系方式:86382269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
市人行信贷统筹股 联系人:李静如
联系方式:86361012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普莲路317号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工信服务〔2020〕53号)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安市支行
2020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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