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19-00017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19〕14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7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非公企业家座谈会要求,落实创业扶持补贴政策,扶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培训学习。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泉工信中小〔2019〕349号)精神,现将组织参加泉州市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及方式
(一)研修内容:企业管理、资本运营、悠远智慧文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特色讲座与拓展训练、企业游学考察等。
(二)高研班将采取理论学习、现场教学、企业游学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二、研修对象
2015年以来初创并在泉州市行政辖区内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企业经营者(含法人代表、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企业中高层管理者等),每期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
三、时间地点
(一)研修时间:国内品牌大学三天,国内品牌企业研学交流五天。
(二)研修地点:国内品牌大学,国内品牌企业。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国内品牌大学、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
(三)协办单位:福建省华创科技创业创新研究院。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学员填写《泉州市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报名表》报送南安市工信局、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向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提交报名表。
(二)学员完成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品牌大学颁发的“泉州市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学费、入学考试培训费、书籍费先由学员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结业学员委托培训承办机构统一代理申请经费补助。承办机构人员持学员选派通知书、结业证书和税务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从就业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实际费用80%且每人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并将资金补助直接拨付给学员。
(四)学员非特殊原因,未经许可不得请假和缺席。不参加学习或缺课半天以上的学员,将视为自动退出培训。
(五)承办机构做好研修班的师资接洽、组织管理、教务安排、学员报名、企业研学交流、相关班务活动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
(七)联系方式
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林妹清,联系电话:28882111,邮箱:2745299686@qq.com。
南安市工信局:许培玉、陈子庭,联系电话:86382211。
南安市人社局:陈惠云,联系电话:86353213。
附件:泉州市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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