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19-00016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19〕1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2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工信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11:39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局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安市工信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政府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工信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工信部门相关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在全市工信部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力争排查整治一批较大火灾隐患,推动相关行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以民爆、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

      (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各单位6月3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严查火灾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逐条整改落实,做到整改目标、整改经费、整改机构、整改时限、安全措施“五落实”。

      (三)消防培训演练落实情况。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各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至少一次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使员工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火灾预防提示落实情况。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在企业内部明显位置张贴、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海报、标语;利用企业楼宇视频、LED显示屏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宣传标语;组织全体员工关注“南安消防”微信公众号,并充分利用企业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预警信息提示、宣传火灾防范常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要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要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六)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情况。各企业要按照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要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可根据人员数量,合理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0日)。各单位召开会议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摸清相关企业底数,建立基础台账。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1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6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属地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消防部门备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20日前)。市工信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工作成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检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本方案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消防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等传播媒介,向相关行业企业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各相关单位请分别于6月20日、10月20日前将消防隐患整治方案和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86389752,电子邮箱:15880966636@163.com。

      附件: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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