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保〔2019〕3号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局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信息中心、水头分局: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8〕116号)文件要求,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编制的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86382121、传真0595-86380766、电子邮件nahb86382121@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南安市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上级文件精神,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以及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工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环保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积极推进环保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结合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确定了以环保行政职权公开为重点的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和时限等,确保政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以高效、快捷、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力地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续开展。今年以来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了1251条信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了23条信息,在“南安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环保信息269条。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紧紧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开设生态南安微信平台,发布相关工作讯息和服务信息。每周在“南安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环保相关信息,及时传达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拓宽了环保宣传渠道。共发布相关环保信息269条,在闽南网与清博新媒体微信大数据平台推出的泉州微信影响力榜单中,“交通市政”周榜单均入围前10位,其中多次入围前3位。
(二)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市信息公开办指导下编制的《南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南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同时,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在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有效信息23条。
(三)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为建立与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我局研究制定了《南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南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订、补充与完善,并汇编成册。在原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上作了相应的调整,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创新民主评议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完善提高,真正形成一个群众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系统监督,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互动体系,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健康、有序的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网站上公布。
2.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对我局网络公开主体(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的管理工作,准确、及时、规范公开项目信息,丰富栏目内容,规范发布格式,做到及时更新。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从事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1人。专门用于环境信息公开查阅电脑1台,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历史类环境信息等费用0.06万元。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专人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水平。同时,我局充分发挥各种渠道作用,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网站等渠道,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并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获取信息的方法,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流程等做了更为详尽地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对环境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我局各级各部门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态和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把南安市环保局微网站(挂靠“南安环保”微信公众号)作为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包含了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环境管理、便民服务、政策法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栏目。环境管理栏目主要公开环保审批(环评报告表、报告书受理和决定公示;项目环保验收申请受理和决定公示、排污许可证公示)、环境质量(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自然生态(生态、水流域环境情况)、环境监察(执法情况)和宣传教育(环保宣传情况)等相关信息;政策法规栏目公开环保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和地方法规等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控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8个子栏目。今年以来共发布了1251条信息,其中环境管理773条、信息公开126条、其它信息352条。
2.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馆送交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今年以来在网站共公开了23条信息。
3.新媒体宣传渠道。每周在“南安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环保相关信息,及时向关注人群传达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拓宽了环保宣传渠道。共发布相关环保信息269条,在闽南网与清博新媒体微信大数据平台推出的泉州微信影响力榜单中,“交通市政”周榜单均入围前10位,其中多次入围前3位。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充分发挥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环保局信息公开专栏及新媒体宣传渠道作用,重点通过“南安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环保有关政策解读信息9条,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解读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环保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新媒体、领导接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政风行风、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投诉,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编制并修订了《南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环境安全。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上申请数1件,信函、传真申请数7件,全部申请均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受理有关环境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二是政务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有待提高。三是动态性、全面性、时效性、深度性信息的更新还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督促各科室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时性的认识,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和深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难点充分结合起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中心建设,及时将我局门户网信息整合到政府信息公开主网页相应栏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 |
19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 |
19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8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7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7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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