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11 09:27

    南环保〔2018〕4号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局各科室、监察大队、监测站、水头分局: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南安市环保局

      2018年1月9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7〕124号)文件要求,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编制的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双塘路溪美工商所大楼12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121、传真0595-86380766、电子邮件nahb86382121@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泉州市及我市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工作部署,在总结多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 组织学习《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7〕124号),提出并分解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明确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及要求,任务分配具体到人,同时在每个公开环节加强了督查与指导。

      (二)夯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紧紧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持“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开设生态南安微信平台,发布相关工作讯息和服务信息。

      (三)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按照部署,2017年我局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截至目前,在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有效信息17条。二是制定与完善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订,补充与完善,并汇编成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网站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我局对环境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我局各级各部门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环境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预算决算类信息3条,公开内容为本局预算决算相关资料;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公开内容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条,公开内容为权责清单、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纸质查阅两种方式。其中网上公开主要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33.html,纸质查阅地点在南安市环保局或市档案馆,我局在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馆送交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开展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数量为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本年度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3件申请不在依申请公开范围内,1件已于规定期限内答复,1件逾期答复。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5件,其中:3件申请因不在已申请公开范围内,不予公开,1件申请依法按时给予回复,1件申请逾期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曾有市民来我局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受理有关环境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因依申请公开逾期答复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人赵守田以挂号信提出申请公开南安市柳城露江项目区入驻的16家企业环评信息。

      (一)原因:2017年5月至8月我局相关工作人员需配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督察工作紧张繁重,未及时将依申请公开工作转接到位,且2017年8月起工作人员均投入紧张的环保巡查工作中,为金砖会议做准备,因存在特殊的、阶段性的工作任务背景,导致未能按时答复。

      (二)结果:法院判决我局败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分类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渠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有时公开不够及时,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科室、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难点充分结合起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层面的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

    16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

    16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

    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4

    4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5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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