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5-00066
- 备注/文号:南环委办函〔202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0
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26号)和《南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环委办〔2019〕17号)要求,7月24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联合对全市海岸带(近岸海域和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陆域,下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暗访考评。现将相关情况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6月份考评我市情况回顾
6月份,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抽评我市海岸带1段,共发现问题5处,受评海岸带整体卫生情况良好,石井镇(奎霞村-钓鱼台段)海岸带周边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及废弃物未清理问题。
二、市本级7月份暗访考评情况
1.水头镇滨海医院路口-五里桥文化公园海岸带:发现问题12处,扣12分。主要问题:个别路口存在保洁不到位。
2.石井镇淗江村至奎霞村段:发现问题8处,扣8分。主要问题:保洁不到位、海蛎壳大量堆积、废弃物未清理、渔具杂乱无序堆放。
3.石井镇钓鱼台至龙凤演艺城海岸带:发现问题12处,扣23分。主要问题:周边保洁不到位、废弃物未清理、拦河闸匝口垃圾大量堆积,存在卫生死角、环境卫生差。
三、整改要求
1.对泉州市6月份考评反馈问题,请石井镇及时清运(奎霞村-钓鱼台段)海岸带周边生活垃圾及废弃物。
2.对市本级7月份暗访反馈问题,请水头镇、石井镇严格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海漂垃圾整治相关规定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建立并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加强对沿岸居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加强日常巡查保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海岸带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请将整改情况于2025年9月13日前分别报送至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和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邮箱:nastk@163.com(南安生态环境局)、nawskp@126.com(考评中心)。
附件:1.水头镇海岸带环境卫生暗访考评情况
2.石井镇海岸带环境卫生暗访考评情况
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
2025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