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4-00030
- 备注/文号:南环保函〔2024〕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南安市南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南安市梅山镇新兰工业区,于2021年9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50583754976122N002R),有效期限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4日。
2024年1月23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核实你公司已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50583754976122N002R)予以注销。
附件: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现场照片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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