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3-00040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3〕2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9
霞美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申请霞美滨水公园环境提升工程资金补助的函(南霞政函〔2023〕5号),霞美滨水公园位于霞美镇中心片区,于2012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总面积53亩,其中人工湖面积27亩,是霞美中心镇区水系连通的重要枢纽,具有滞洪及排洪排涝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镇区重要的休闲健身场所。
为加快推进公园环境提升改造,强化公园的功能性及景观作用,近期霞美镇拟组织对滨水公园进行环境提升改造,主要涉及水质提升、环境卫生整治,经概算预计需投入资金300万元,因镇财政资金薄弱,申请拨付补助资金予以支持。经局分党组研究决定,补助霞美镇20万元用于霞美滨水公园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和玉田渠黑臭水体整治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资金从2018年第四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结余37.12129万元中列支。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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