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3-00038
    • 备注/文号:南环保函〔2023〕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8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南安市石井定立石材厂排污许可证的函
    时间:2023-03-13 11:30

    南安市石井定立石材厂:

      你公司位于南安市石井镇林柄村,于2021年7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505837490954275001R),有效期限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

      2023年3月2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核实你公司已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公司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件: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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