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3-00037
- 备注/文号:南环保函〔2023〕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8
福建省泉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南安市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金河大道18号,于2020年8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5058367653394X0001U),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3日。
2023年2月28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核实你公司已关闭,生产设备已拆除。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公司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附件: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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