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2-00147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2〕10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2
梅山镇、蓬华镇、乐峰镇、东田镇、英都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推进绿盈乡村建设,按照南财〔2021〕33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拨付第六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21.5万元给你们,专项用于梅山镇东垵村、蓬华镇大演村、乐峰镇镇区、东田镇岐山村、英都镇石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第六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六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万元) |
小计 (万元) |
1 |
梅山镇东垵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5 |
5 |
2 |
蓬华镇大演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5 |
5 |
3 |
乐 峰 镇 镇 区 |
镇区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5 |
5 |
4 |
东田镇岐山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3.5 |
3.5 |
5 |
英都镇石山村 |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
3 |
3 |
合 计 |
21.5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