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2-00086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2〕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1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拨付第四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7-12 10:11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开展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推进绿盈乡村建设,按照南财〔2021〕338号文件有关要求,现拨付第四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31万元给你们,专项用于溪美街道大埔村、码头镇枫树村、蓬华镇政府等6个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第四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四批2021年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部分切块资金安排表

    序号

    单位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

    (万元)

    小计

    (万元)

    1

    溪美街道大埔村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5

    5

    2

    码头镇枫树村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5

    5

    3

    官桥镇红岭村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5

    5

    4

    洪梅镇新林村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5

    5

    5

    洪濑镇谯琉村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5

    5

    6

    蓬华镇政府

    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6

    6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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